转发关于福建省医保局开展打击骗保专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12-18
  

自下周一(7月22日)起福建省医疗管理保障保局将对我市开展打击骗保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采取明查暗访或现场检查形式,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检查: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住院体检及不合理诊疗。

二、医保医师: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协助参保人员套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员:重点查处是否伪造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是否变卖由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药品或者诊疗项目:是否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医保项目、空刷医保卡;是否使用医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是否冒卡(名)就医等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责任追究:

1、对签约医药机构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协议给以约谈、限期整改、拒付费用、通报批评、暂停医师医保处方权、暂停机构医保服务和取消签约协议等处理;

2、对参保人员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暂停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功能并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处理。

3、对签约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违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前期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稽查不到位的进一步稽查;查出的问题没有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明显畸轻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5、对违规违法行为典型、性质严重的以及群众举报较为集中的医疗机构违约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请我院全体职工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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