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包括哪几个方面?

【字体: 发布时间:2014-04-11

     药物不良反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副作用   指在治疗量时出现与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如卡托普利用于降压时能引起患者咳嗽便是其副作用。一般较轻微,停药后可消失,但难以避免。有时可通过合并用药来消除,如氢氯噻嗪引起低钾血症可以服用氯化钾纠正。
2 毒性反应  是指用药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所引起的对身体的危害性反应,一般是在超过极量时才发生。因此,是可以预知也是应该避免的不良反应。
3变态反应  又叫过敏反应,是外来的抗原性物质与体内抗体间发生的一种不正常的免疫反应。仅见于少数对某些药物过度敏感的特殊体质的患者,这种反应的发生与所用药物的作用和用量无关。停药后过敏反应逐渐消失,但再用时可能再发。其症状有轻有重,轻的可只有皮疹,重的如过敏性休克可导致死亡。
4 继发反应   是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如长期使用广谱抗菌素引起菌群失调而使某些维生素缺乏进而引起出血和二重感染。
5 后遗效应    是指在停止用药后,血液中药物浓度已降低到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时,有些药物仍然出现一定的治疗作用。如镇静药类引起的嗜睡。
此外还有撤药反应、首剂反应、药物依赖性、三致反应等也属于药物不良反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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